8月28日,8月进入尾声,9月即将开启,又有一批新规即将实施。
其中,福建有一项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,最高处罚达到5000元。
据悉,《福建省消防条例》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,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、充电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条例还明确在公共门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,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,由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对单位和个人处相应的罚款。
发现违反规定的,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对应的处罚,将对经营单位和个人罚款1000-5000元,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罚款100-500元。
私拉电线充电也就是我们俗称的“飞线充电”,以前很多人都会从楼上吊一根超长充电线下来,在夜间给电动车充电,但这种方式非常危险,全国已经发生无数因此引发的失火事故。
临时电线拉进拉出,暴露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,容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,导致线路漏电、短路。
另外,部分用户私拉乱接的电线,本身为无绝缘保护的“麻花线”,遇短路、超负荷,极易引起电线本身燃烧,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甚至临近建筑。
更危险的是,小区里的儿童不留意或出于好奇,触碰、拉扯悬着的电线,一旦触碰到通上电的插座和电源线,容易引发触电,后果不堪设想。